2013年5月4日 星期六

說好有健身房 交屋僅4面牆

【李定宇╱新北報導】說好的挑高健身房呢?新北市新店區「碧潭捷市」社區,預售每坪68萬元,去年陸續交屋,住戶發現契約註明的頂樓健身房、交誼廳等公設全消失,僅剩4面9米高牆,住戶不滿建商補償方案,竟是改建3層輕鋼架、鐵皮屋公設,怒向消保官申訴,才知健身房若蓋了就是違建,雙方目前仍未達成共識。消保官認為,建商須負賠償責任。


廣告美化
建商廣告標榜有空中花園,但實際頂樓卻空空如也。翻攝畫面
碧潭捷市社區樓高14層、地下3層,每戶10至25坪,共有61戶,前年預售時每坪高達68萬元,去年4月完工後陸續交屋,但住戶發現房屋買賣契約中,關於健身房、棋藝室、交誼廳即空中花園等設施統統不見,僅剩9米高的圍牆,抬頭即見天空。


新店區碧潭捷市社區預售每坪68萬元,住戶不滿建商竟想以鐵皮屋補償公設。
盼每戶補償百萬元
住戶一狀告上消保官,控建商預售時以頂樓挑高公設為賣點,被抓包未施作後,竟想以輕鋼架、鐵皮屋頂取代,認為建商未履行契約,要求施作公設,或賠償每戶100萬元。碧潭捷市建商、漢翔開發則向消保官表示,契約說明公設是美化工程,若所有權人不同意施作則以70萬做為社區回饋金,將再研議後續做法。
社區范主委表示,社區成立管委會後就告知建商要求施作公設,「70萬回饋金怎會抵得過3層樓高的健身房等公設價值,建商根本就是惡意欺騙!」新北市工務局建照科長盛筱蓉表示,此案建照圖屋突部分並未包含公共設施,若蓋上公設也屬違建,可即報即拆。

建商須負賠償責任
新北市主任消保官許宏仁則說,由於房屋買賣合約內公共空間示意圖已載明棋藝室、健身房、交誼廳空間,雙方就有債務履行關係,建商未施作,是犯了民法的債務不履行行為,但此公設屬違建,建商將有賠償責任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